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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商务局关于印发《抚宁县商务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04-25 10:01  文章来源:抚宁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县内相关商贸企业:
  《抚宁县商务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抚宁县商务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


                                抚宁县商务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抚宁县商务局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
                    工作方案
  为落实县安委会有关要求,促进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承诺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作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抚宁县商务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创新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强化监督,加强对商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1、“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深入。
  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符合标准和要求,并得到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改进和提高。
  4、承诺内容逐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得到巩固和加强。
  三、工作任务
  1、继续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推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使商贸企业真正处于“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约束之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2、大力加强商贸企业“三项制度”质量建设,通过继续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审核和备案,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3、督促商贸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得到落实和兑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步骤
  根据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要求,要着重在完善提高、督导检查、评估验收上下功夫,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8 日至4月15日)
  1、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县安委会工作布置,对本部门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商贸企业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具体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对全年“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对承诺内容进一步细化,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进行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
  1、进一步梳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各商贸企业要对本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切掌握承诺书签定单位数量和“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同时做好未签订责任书单位的承诺书签定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2、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及时总结成品油经营、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和公共聚集场所等单位中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承诺内容兑现好的示范单位,并推广其先进经验。
  3、对“三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对2008年以前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复审,确保达到标准和要求; 2008年以前已经建立“三项制度”的企业单位,要对“三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确保“三项制度”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达到科学、规范和完善。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6日至10月31日)
  县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按照县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成立“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督导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好三项工作:
  1、做好督导检查工作。会同县安委会通过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商贸企业“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和遵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和遵守执行情况,要分工种和岗位进行抽查,抽查职工数要不少于15%;对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要深入现场逐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
  2、要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落实专项执法活动。依据行业监管特点,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和隐患治理工作,加大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结合县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落实专项行政执法月”活动,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的,尤其是对“三违”现象,做出相应处理。
  3、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的内容,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对职工 “三项制度” 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遵守和执行情况要进行考评,建立定期考评机制。
  (四)、评估验收阶段(10月31日至12月15日)
  此阶段,全力配合县安委会对有关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情况、“三项制度”建设情况和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评估得分情况,衡量有关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和相关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定是否达到总体目标要求。
  (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安委会要求对落实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商贸企业要把“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县商务局将成立“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商贸企业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2、完善协调,密切配合。各商贸企业要按照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形成多部门联手,协调有序,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证“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板报、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要进行表扬,对进度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批评,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上报、推广,激发企业主动抓安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员安全生产承诺工作落实“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4、保证质量,稳步实施。各商贸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政府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年”活动。县商务局将加强对企业的检查和督导,促使每一阶段工作落实到位。
各相关企业于4月底将工作方案报县商务局对内经济贸易科。自2008年5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向商务局内贸科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08年12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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