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宁县商务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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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30 14:06 文章来源:抚宁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水平,推进牛羊鸡等畜禽屠宰管理,切实解决我县畜禽屠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畜禽屠宰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有关生猪定点规定,对私屠滥宰生猪、生产注水肉和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肉查处率达到100%;积极稳妥地推进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畜禽和生产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案件。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加大对屠宰管理薄弱和私屠滥宰易发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和频度。严格按照市里有关要求,打击对畜禽注水和屠宰注水畜禽行为,坚决取消对畜禽注水和屠宰注水畜禽的定点屠宰厂(点)资格。铲除私屠滥宰“专业村”、“钉子户”、畜禽注水窝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公布奖励措施,使全县畜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及案件100%得到查处。
(二)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强对我县生猪定点厂管理。在年底前配合市里完成对规划内厂、点的审批。关闭我县达不到生猪定点屠宰厂要求和未列入规划的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同时,对一、二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年底前全部实现互联网在线监控。
(三)落实畜禽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制度。按照我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和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制度范本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完善定点厂管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厂的日常巡查和抽查暗访,确保进厂验收、静养、肉品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所有畜禽定点屠宰厂要配备必要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质量可追溯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和完善管理台帐。确保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出厂,切实落实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制度。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10日 —4月30日 ):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按照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建立领导机构,明确活动目标,细化工作进度,与定点屠宰企业、定点屠宰企业与畜禽经纪人及有供销协议的养殖场层层签订责任状。
第二阶段(5月1日 —10月31日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摸清底数,确定重点,排查隐患,加强屠宰的执法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第三阶段(11月1日 —11月30日 ):整改提高,督促整改。组织督查组对各定点厂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第四阶段(12月1日 —12月30日 ):考核验收。市局和县政府统一指导下,采取暗访为主,明查为辅的方式,对辖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 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责任追究
为确保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顺利完成,商务局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以下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私宰“专业村”、“钉子户”未得到有效查处的;
(二)定点厂未配备检验设备和无害化处理设备的;
(三)不按设置规划设置定点屠宰厂、点和违法违规审批的;
(四)定点屠宰厂、点对生猪注水或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的;
(五)定点屠宰厂、点开放式屠宰或只收费不屠宰的;
(六)定点屠宰厂脏、乱、差,副产品随地乱放的;
(七)屠宰管理存在的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部门批评的;
(八)定点厂出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九)定点厂屠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十)存在其他未完成整治任务的。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抚宁县商务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行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海民任组长,副局长李飞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屠管办主要负责人和各屠宰厂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屠管办。各定点屠宰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周密部署、强化责任。各定点屠宰厂要充分认识到这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的重要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整治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排查隐患、突出重点。县商务部门要按照《方案》中部署的工作任务,组织精干力量片包干,逐一排查本辖区内的私宰滥宰情况、各定点厂(点)存在的违规问题,以及相关环节存在的隐患,并因地制宜的研究制定解决措施。要对重点地区、重点隐患登记造册,并上报市商务局。同时实行重点监控,限时解决,挂图作战。
(四)、搞好宣传、正确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整治成效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肉品安全消费知识,推介放心肉品牌,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严格信息上报制度。按市里要求, 4月28日前 ,将本局质量安全年活动方案、责任书签订情况、质量安全年活动领导机构及联系人和动员部署情况一并上报市商务局屠管办。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结束后,要对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行动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并在2009年12月18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商务局屠管办。
附件1:抚宁县商务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海民 县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飞 县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王国良 县商务局屠宰办主任
王 飞 县商务局畜禽屠宰执法队队长
潘洪书 宏都集团董事长
杨守文 潘官营机械化屠宰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洪友 县商务局畜禽屠宰执法队成员
张宝银 石门寨屠宰厂厂长
高振国 榆关屠宰厂厂长
王凤山 台营屠宰厂厂长
候学军 牛头崖屠宰厂厂长
办公室主任:王国良(兼)
全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屠管办,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王国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 系 人:黄占迎
联系电话:0335—6012356 举报电话:0335—6012356
电子邮箱:fnxswj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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